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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制度

1、如何获取发票
——爱秀汇所售商品都是正品行货,每张订单均自带中文打印的“商品专用发票”。此发票可用作单位报销凭证,下单时可自助开取。
——一个包裹对应一张或多张发票,不同的物流中心发出的包裹开具不同的发票,发票会随每次包裹一同发出。
——发票金额含配送费金额。
——如果您是首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,请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复印件)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(复印件)、银行开户许可证(复印件)通过传真,或提供扫描件发送至爱秀汇客服:传真号码:0571-28969532,邮箱地址:service@ishoway.com 我们收到您的开票资料后,将会尽快审核。


2、设置发票信息
——“订单确认”页面点击发票信息旁边的“修改”,可以修改发票类型(普通发票、增值税发票)、发票抬头(个人、公司),发票抬头内容不能为空。
——如果您开具的是普通发票:发票抬头可选择个人或公司名称。
——如果您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,您在下单时需录入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信息:
a.单位名称(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);
b.纳税人识别号(必须是您公司《税务登记证》的编号,一般为15位,请仔细核对后输入);
c.注册地址 (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);——电话(请提供能与您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);
d.开户银行(必须是您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);
e.银行账号(必须是您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)。
请注意,一个爱秀汇账号原则上只能关联一个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只能选择商品明细。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。


3、开发票的注意事项
——发票金额不能高于订单金额。
——不同物流中心开具的发票无法合并。
——使用优惠券支付的金额不开具发票;订单中使用50元(含50元)以下的余额,不开具发票,积分商品不提供发票。
——如果您是自提客户,付款时,爱秀汇工作人员将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为您现场打印发票。一张订单对应一张发票。
——如果您是非自提客户,一个包裹对应一张发票或多张发票。
—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,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服装、鞋帽(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)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(国税发【2006】156号)。因此,您采购上述产品的订单将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
4、换发票
——您在收到发票后如果发现因票据抬头、内容或金额错误,请在自开票日期起30日内发送邮件至service@ishoway.com,由客服人员为您办理换发票事宜,往返快递费用由您自行承担。